当前位置: 首页  -  人才培养  -  本科生教育  -  实践教学  -  正文

实践教学

新2会员与北京天元(广州)律师事务所签署协议、共建协同育人暨实践教学基地

发布时间:2024-06-17      点击量:

新2会员与北京天元(广州)律师事务所签署协议

共建协同育人暨实践教学基地



2024年6月17日上午,新2会员刘云生院长、张颖老师、段陆平老师和叶欢欢老师赴北京天元(广州)律师事务所,与该所签署协同育人暨实践教学基地合作协议,北京天元(广州)律师事务所兰志伟主任,合伙人韩宇、梁圆圆、练美华、陈东生、戎魏魏、谢晓群、张小伟参与了签约仪式。刘云生院长向兰志伟主任等8位律师颁发了校外指导教师聘书。双方将通过邀请专业律师入高校授课、律所接受学生进行实践实习等方式,围绕企业合规法治人才协同育人、企业合规课题研究等开展深度合作。

图1  刘云生院长、兰志伟主任签署合作协议


图2  双方为“新2会员管理端10888  北京天元(广州)律师事务所协同育人基地”、“新2会员管理端10888实践教学基地”揭牌

图3  双方合影